雖然用文字來敘述「書法」比不上直接看着老師書寫為佳,但自修則必須倚靠書籍及碑帖,別無其他辦法,除非有錄影帶。據潘伯鷹前輩說:「懸筆作書,筆在手中,自然是垂直的;但這不是說,筆是永遠這樣死死地垂直著。因為筆在揮運之時,不可能永遠垂直。所謂用筆,包括起筆和落筆(即是下筆和收筆)。若是將筆筆連起來,則是每一起筆皆是從前一筆的落筆而來;每一落筆又是次一筆的起筆所從出。所以講用筆要從下筆處講起。下筆(起筆)的方法只有兩句話:「豎畫橫下;橫畫豎下」。
這就是古人所謂:「有往必收(橫),無垂不縮(豎)的方法。」由這橫直兩種方法,可以推而用之於其他的筆畫,如鈄行畫,圍行畫,或點等。為甚麼一定要這種方法?因為寫字必須將筆毫舖開,每一根毫才能盡其力,點畫才有變化,才有精神豐采。必須如此起筆落筆,筆毫才能舖開。這即是書法中所考究的「中鋒」。其次是「提」、「按」。下筆(起筆)是按,收筆是提。所謂「提」,並不僅指將筆鋒提得離了紙才叫提。只是在筆按下之後,在行筆之時,稍微提上一點「不到離紙」的程度也叫「提」。事實上每一筆畫的全部行程,並非只有一按和一提。而是一的行程之中,有很多的「按」和「提」。當筆鋒在一的行程中時,有時要轉一小彎,有時要有些上下。這樣一畫在形態上就現出有粗些的地方,有些細些的地方。粗些的地方是「按」的效果,細些的地方是「提」的效果。按的地方,稍一停頓,鋒就轉了。凡是這種按的地方又叫作「頓」。這種地方多是筆鋒轉換的地方,所以又叫「換筆」。
關於提按的分析,在實際寫字的時候,卻決無這樣多的時間讓我們去考慮那裡要提和那裡要按。這種行筆提按變換的時間,甚至只能以一秒的百份之幾來形容,所以非練習極久極熟,不易掌握操縱,從心所欲。從執筆到用筆,結合起來,總多之曰「筆法」。
關於「結字」問題。筆者認為唐朝的書法大家如歐、虞、褚、顏、柳皆有拓本留傳。如從上述諸名家學習「結字」,應該收效。雖然米南宮嘗說:「石刻不可學,必須真蹟觀之始得趣。」原因是真蹟能見筆法,而拓本則不能,至少不易。刻本比起真蹟,總不免有些走樣。米南宮說得對,尤其是行草。但唐朝的中、小楷真蹟留傳至今甚少,傳世有陸柬之的《文賦》。是屬於行楷。褚逐良的《倪寬贊》和顏真卿《告身》。小楷則有褚臨王獻之《飛鳥帖》,唐人書《靈飛經》,《善見律》及其他經生書等。所以,如欲學習歐、虞、褚、顏、柳等名家,則只可從碑刻入手,別無較好的方法。下列一些有關唐碑的資料,以供讀者參考。
歐陽詢的《九成宮》,《皇甫誕》和《化度寺》。虞世南的《孔子廟堂碑》。褚遂良的《倪寬贊》或《孟法師碑》。顏真卿的《多寶塔》,《勤禮碑》,《告身》及柳公權的《玄祕塔》。
雖然還有其他的碑刻可學,不過,暫時只是略舉一些常見的名家而已。筆者曾經嘗試把《靈飛經》及《善見律》放大至 2"×2",亦頗有可觀,唯再放大則不甚理想矣。雖然小楷的筆法與中、大楷不同,但對「結字」亦有很大的幫助。據說《靈飛經》是經生書中的代表作。董其昌甚寶之。退而求其次,元朝趙孟頫的《三門記》是墨蹟本,相當不錯。
姜夔的《續書譜》:『歐陽率更(詢)結體太拘,而用筆特備眾美,雖小楷而翰墨灑落, 追踵鍾,王,來者不及也。』
筆者則以為「太拘」不會對初學的人士構成問題,反而「太放」便會成為問題。
最近市面有「碑刻」描紅本及仿宣紙水寫帖出售。對初學書法的人士有很幫助。
光緒年間有一個名叫黃自元者,其書俗不可耐,切不可學。還有,筆桿太長或毫鋒太長亦不宜初學。原因是用「高捉管」執筆則還可以控制,但「低捉管」則不能揮灑自如原因是有上重下輕的感覺。長鋒只宜有書法根底的人士所用,但亦必須選擇上等的羊毫方可。否則,當筆鋒經過「一按擫」就彎屈,彎屈後不能回復挺直,無可能書寫如意。因劣質羊毫全無彈之故。正如姜白石所說:「長而不勁,不如弗長,勁而不圓,不如弗勁。」
上期談到「如何用筆」一節中,提到用枕腕和懸腕法。另外還有一個方法,據說是董其昌傳授的。董其昌傳筆法於沈荃,荃傳王鴻緒,緒傳張照,照傳何國宗,宗傳梅君錢。其方法是——著狐裘,袖拂几上。因此書寫時肘實懸而能動,因此筆桿亦可保持垂直。此法亦頗為收效。
據朱履貞記載:「米南宮所書的《進黼扆贊表》筆畫端謹字如蠅頭,而位置規模一如大字,雖小字亦須提筆。」筆者未嘗得睹該表,故未能將之刊出。請讀者見諒。另一則故事是有關蘇東坡的。據朱和羹《臨池心解》敘述——涪翁云:「東坡作書不懸腕。」
然涪翁目見,當非妄語。但腕不貼案,即能虛懸,亦不在懸之太高也。世人不察,遂議東坡偃筆。夫偃筆安得佳書耶。」另有一則有關懸腕的趣聞,謹錄於後,以博一粲。
包世臣:「嘗聞橫雲山人每見其甥張得天之書輒呵斥。得天請筆法,山人曰:「苦學古人,則自得之。」得天因匿山人作書之樓上三日,見天人先使人研墨盈盤,即出研墨者而鍵其門,乃啟篋出繩,系於閣枋,以架右肘,乃作之。得天出,效為之經月。又呈書,山人笑曰:「汝豈見吾作書耶?」古人於筆法,無不自秘者,然亦以秘之甚,故求者心摯而思銳,一得其法則必有成。得之得吾書者,慎無以其不自秘而易視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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